定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作者:定州人才网 来源:定州人才网 日期:2021-10-29 浏览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0月28日至31日我市地面为均压场,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淅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民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各工业企业做好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焦化、砖瓦窑、日用玻璃行业9家企业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7-31日污染过程的通知》落实减排措施。其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査、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