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截止!请尽快办理 (附政策解答)
作者:定州人才网 来源:定州人才网 日期:2022-12-18 浏览

注意!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到

2022年12月25日

千万不要错过了


图片据了解,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集中参保缴费期为11月至12月底。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这些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图片特困人员(含脱贫人口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残、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18周岁以前的独生子女(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道德模范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对所有低保对象(含脱贫人口的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5元;其他脱贫人口,2023年给予8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2024年70%定额资助、2025年60%定额资助、2026年起不再进行资助。
对60-69周岁、70-79周岁老年人的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分别按30%和50%的标准予以资助,个人分别按245元和175元缴纳。 

缴费方式

图片我市推行“线上缴费为主,其他缴费方式为辅,税务窗口兜底”的缴费模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经办银行等渠道进行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银行代征机构等代缴费款;对于不能使用前两类缴费方式缴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也可以到各级税务窗口现场办理。
 

▲已参保人员续费

图片图片 1.微信搜索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底部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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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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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入身份证号码、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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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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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无误后,点击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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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人员缴费

图片图片我市新参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非我市户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由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办理参保信息登记,由所在乡镇(街道)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信息并及时传递到税务部门,待信息上传后再线上缴费。

▲新生儿参保缴费

图片图片新生儿参保需缴纳个人部分350元。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医保基金最高可报销4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30万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


01

1.能有效地为患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这是最直接最实在的好处;

02

2.如果参保人身体健康,那么其所缴的保费可用于救助其他病患,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03

3.让患者可以更安心接受治疗,不会因为害怕没有钱治疗而影响心情;

04

4.参保门槛低,城镇居民身体不分好差、年龄不分大小都可以参加。图片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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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乡镇(街道)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乡镇(街道)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乡镇(街道)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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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可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学校医务室)以及市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门诊统筹年封顶线为20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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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是怎样的?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两病”门诊待遇,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最高报销225元/年/人,糖尿病最高报销37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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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诊慢特病具体病种都有哪些?

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3级(高危及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并发症、合并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癫痫、精神障碍、结核病、帕金森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支气管哮喘、消化系统溃疡、股骨头坏死、心房颤动、肾病综合征共二十一种。
门诊特殊病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尿毒症、重症精神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动脉高压(动脉型肺动脉高压)共九种。

5.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6.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慢性病和特殊享受什么待遇?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门诊慢特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市内中心卫生院和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即时报销,执行起付线300元,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患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2500元每年;特殊病报销比例为85%,最高支付额度与住院统筹基金15万元合并计算。

7.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腹产1500元。

8.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和“京津冀互认定点医疗机构无异地”政策,全面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一)起付线。定州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00元;市内民营医院为200元;省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市内中心卫生院为400元;市妇幼医院为500元;省七院为600元;省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和市人民医院为700元;省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为3000元。省域外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医疗机构3500元。
(二)支付比例。省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省域内二级医疗机构70%;省域内三级医疗机构55%。省域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三)连续参保提高报销比。为鼓励群众连续参保,不断保,城乡居民参保自2022年起,每连续参保一年,普通住院基本统筹报销比例增长1%,最高不超过5%,限额不变,中断缴费的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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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普通参保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根据自付费用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3万元(含)10万部分赔付60% ;10万元至15万元(含)部分赔付65%;15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赔付70%;2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80%。
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10.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
参保人应于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申请日期选择在入院之前。
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6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图片请大家抓紧时间及时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




1.居民都需要参保吗?

按照全民参保的要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参保。

2.2023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3.城乡居民参保该怎样缴费呢?


为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我们开通了“村(居)委会代征”“银行代征”“网上缴费”“税务征收”4大类途径供缴费人使用。其中“银行代征”包括我市所有商业银行均可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包括“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手机APP和云闪付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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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新参保手续,由乡镇(街道)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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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生儿参保应注意什么?


新生儿参保需缴纳个人部分350元。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 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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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3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11月1号到12月25号,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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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乡镇(街道)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乡镇(街道)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乡镇(街道)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 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可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学校医务室)以及市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门诊统筹年封顶线为20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9.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是怎样的?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两病”门诊待遇,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最高报销225元/年/人,糖尿病最高报销375元/年/人。

10.门诊慢特病具体病种都有哪些?


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3级(高危及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并发症、合并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癫痫、精神障碍、结核病、帕金森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支气管哮喘、消化系统溃疡、股骨头坏死、心房颤动、肾病综合征共二十一种。门诊特殊病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尿毒症、重症精神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动脉高压(动脉型肺动脉高压)共九种。




11.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12.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慢性病和特殊享受什么待遇?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门诊慢特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市内中心卫生院和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即时报销,执行起付线300元,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患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2500元每年;特殊病报销比例为85%,最高支付额度与住院统筹基金15万元合并计算。

13.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腹产1500元。

14.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和“京津冀互认定点医疗机构无异地”政策,全面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一)起付线。定州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00元;市内民营医院为200元;省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市内中心卫生院为400元;市妇幼医院为500元;省七院为600元;省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和市人民医院为700元;省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为3000元。省域外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医疗机构3500元。(二)支付比例。省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省域内二级医疗机构70%;省域内三级医疗机构55%。省域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三)连续参保提高报销比。为鼓励群众连续参保,不断保,城乡居民参保自2022年起,每连续参保一年,普通住院基本统筹报销比例增长1%,最高不超过5%,限额不变,中断缴费的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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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普通参保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根据自付费用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3万元(含)10万部分赔付60% ;10万元至15万元(含)部分赔付65%;15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赔付70%;2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80%。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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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参保人应于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申请日期选择在入院之前。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6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